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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眉山仁寿县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0 19:10:26 发布用户: cuishai2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仁寿县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6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方法
 
  考生登录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下载《2024年仁寿县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环节所需的所有材料扫描并发送到指定邮箱:464579155@qq.com,联系人:毛红芳,联系电话:028-36233202。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由仁寿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初审。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4日17:00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或电话咨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结束前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资格复审。由仁寿县卫健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2024年仁寿县公开考核招聘卫健类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或学位证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考核通知书。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
 
  有效报考人数小于30人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有效报考人数大于等于30人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需进行笔试考核的具体岗位、考核方式、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规则以及考核成绩计算办法等具体事宜将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同类同题参考人员有效笔试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80%
 
  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为:80分
 
  笔试考核成绩低于笔试考核最低分数线、面试考核成绩低于面试考核最低分数线的均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包括各环节递补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县组织、人社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和县卫健局组成两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综合考察,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仁寿县卫健局报仁寿县人社局审核。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社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仁寿县卫生健康局:028-36233202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6715
 
  九、本公告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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