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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3 22:57:22 发布用户: cuishai2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区内公开选调2名优秀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十四五”期间广西成立的第一所公办高职学院、全国第一所由市场监管部门兴办的高职学院,以服务市场监管和质量教育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2号,是服务广西,面向东盟,集“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文化交流中心。学校环境优雅、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文氛围浓郁。目前学校突出依托市场监管行业背景特色,以工科为主,工管结合,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质量管理认证等12个专业。
 
  详情请登录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阅https://www.gxzlgc.net/。
 
  二、选调岗位
 
  本次拟公开选调2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其中党委宣传部负责人1名、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1名。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选调工作的政治方向正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选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四、选调人员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区内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3)现任副处级(六级职员)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年及以上;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可以应聘。
 
  (4)中共正式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放宽到50周岁。
 
  (5)专业要求为新闻、中文、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2.其他条件
 
  (1)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政治敏感性强,文字功底深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4)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高校同岗位工作经验或党媒相关岗位经验者优先。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
 
  (2)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3)现任副处级(六级职员)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年及以上;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可以应聘。
 
  (4)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5)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经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
 
  (6)专业要求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相关专业。
 
  2.其他条件
 
  (1)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参与过应聘岗位所在学科领域的国家级课题(项目),或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和专著。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对学校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创新性思维,具备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4)具有高校同岗位或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现任或曾任国内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副院长、研究所副所长等及以上职务)者优先考虑。
 
  (5)入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者可适当放宽职称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人员。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照有关政策,因工作服务年限或任职年限未满,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不能进行调动的人员。
 
  11.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zlgc.net)发布。
 
  六、选调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的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招到为止。
 
  2.邮寄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2号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中心916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潘老师(收),电话:0771-2348051,邮编:530100。
 
  请将应聘材料通过顺丰或EMS快递方式投递到我校(使用其它快递公司一律不予接收),并在信封上注明“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本人签收”。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报名类别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中文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证书、党员证明、管理六级岗位聘任表或任免文件、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后续各环节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学校人事部门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后续相关工作。
 
  (三)考核
 
  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1.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情况等。
 
  2.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综合素质量化评分、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聘用
 
  完成体检后,按规定办理商调及聘用手续。原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照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原聘在管理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按管理六级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在本次选调工作中,如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2348071。
 
  八、其他说明
 
  (一)年龄要求:选调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为寄出报名材料之日。
 
  (二)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按以下排序并装订成册: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学信网证明;5.职称证复印件;6.党员证明材料;7.工作(岗位)证明材料;8.个人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等材料;9.个人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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