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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
岗位一:综合管理人员1名(管理岗位)
岗位二:综合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学、传播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3.198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4年9月23日,下同);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报名时间内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hsxzfwzxzhc@163.com,压缩文件包名称为“姓名+事业选调报名”,也可直接持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原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处308办公室报名(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以发送邮箱方式报名的人员,参加面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届时进行证件核对。
3.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依据选调条件,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入综合成绩。
2.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向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选调名额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五)公示及调动
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对象在双方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465783
监督电话:0579-82465325
附件:
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