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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牧原实验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90名,现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牧原实验室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和西湖大学牵头组建的河南省实验室。
牧原实验室面向我国粮食安全等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合成生物领域科技发展前沿,坚持以科技引领和创新性转化为牵引,开展重大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并致力于建立世界一流的合成生物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及产业创新平台,为生物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做出突破性贡献,推动国家及中部地区合成生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实施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验室主任为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实验室相关部门及牵建单位专家组成。由实验室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牧原实验室2024年公开招聘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博士学位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学术背景;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出生时间应晚于1979年1月1日(有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收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牧原实验室(网址http://www.muyuanlab.cn)和国内外相关招聘网站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实验室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2024年全年有效。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以“牧原实验室+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发送至相关邮箱:
1.求职信(简要说明研究经历以及应聘原因);
2.个人简历(包括详细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内容和完整的出版物清单);
3.两封推荐信(含博士导师推荐信)(可在面试后提供);
4.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任何其他佐证学术能力的文件;
6.面试结束后请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博士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上述所有材料依次排好序号并备注好名称,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漏传材料影响资格认定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后果;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以不诚信对待。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实验室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学术成果等,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须按实验室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要求参加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列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实验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在牧原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单位的全程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86092668(牧原实验室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